通讯路由器HZ-TXM-ELR市电监测DC输出回路中甲电气,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施工注意事项
一、本系统内部的供电主干线缆(消防应急灯具电源与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采用WDZN-BYJ-2×4mm²同管敷设。
二、 本系统内部的通讯线(控制)主干线缆(主控器和分配电装置之间)采用WDZN-RVS-2×1.5mm²同管敷设
三、 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通和主控机讯线采用WDZN-RVS-2×1.5mm²同管敷设
四、 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到灯具采用WDZN-RVS-2×2.5mm²双绞线同管敷设:
1.应急照明分配电的AC220V主电源是取自本防火分区双电源箱,AC220V备用电源是取自集中电源(EPS)输出回路。
1、分配电装置(电源分配电一体机)有4或8个输出回路,每个回路灯具不可过60W(地埋式和壁挂式疏散标志灯功率是1W,筒灯、吸顶灯、壁挂双头照明灯是3W.)
2、分配点的输出回路的线路敷设不可以跨越防火分区和防火门,输出回路敷设严格按照图纸的敷设路径方向,不可以为省事就近把其他分配电回路接入本区域分配电装置内。
五、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电源(EPS)多个输出回路,合理分配,采用WDZN-BYJ-2×4mm²同管敷设。
六、灯具采用二总线设计安装接线不分正、负,因为灯具回路是是DC24,安装是一定要确认灯具回路电压,千万不要接到AC220V回路上去,会造成灯具或设备损坏,灯具表面贴有4位数地址码,安装时不可以遗失。前期安装灯具是好不要撕掉灯具的包装袋,做好防护,防止施工时弄脏灯具影响调试和消防验收。灯具回路上不可接入其他灯具或负载。
1、地面安装的灯具直径170灯具是,要事先安装预埋固定底盒,地核安装时要地面3mm,地面开孔直径155mm,深度60mm,灯具接线时必须使用电工胶布密实缠绕,防止接线头进水短路。灯具接好线后暂时不要固定,等在系统调试时电工配合厂家调试人员再进行打胶固定。
2、疏散标志灯和双头应急灯按照图纸位置方向接线安装即可。做好防护。
3、嵌入式筒灯开孔直径120mm,深度约75mm,
4、灯具回路上不可以接入其他非本系统灯具和负载,否则会造成灯具设备无法通讯。普通AC220v应急灯具必须区分好线路相位,开关线和火线必须是同一相线,不可以零地混用。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系统:一、系统组成 本系统为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组成。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有人值守场所,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设置在配电间或电气竖井内。
二、系统功能:
1、本系统能够对消防应急灯具、线路及备电电池状态进行监测,如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线路或备电电池发生故障,应急照明控制器能够报警,并定位故障发生点,提醒工作人员在时间进行维护,确保建筑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具的正常工作。
2、中甲电气智能控制功能:通过应急照明控制器可以远程设定消防应急灯具基本工作方式,如持续式、非持续式、可控式;配合监测系统可以自动控制或手动(强制)控制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功能,以确保完成监测任务。
3、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区域地面水平低照度不应10.0lx;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地面水平低照度不应5.0lx;人员密集场所的区域地面水平低照度不应3.0lx;疏散走道、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地面水平低照度不应1.0lx。
4、应选择采用节能光源的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光源色温不应2700K,室内B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IP34。
5、GB51309-2018中规定蓄电池电源选择安全性高、不含重金属等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蓄电池,本系统所采用的蓄电池均为锂电池。
6、配接灯具的额定功率总和不应大于配电回路额定功率的80%%%;A型灯具配电回路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6A;B型灯具配电回路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10A.
7、集中电源在电气竖井内,应选择防护等级不IP33;沿电气竖井垂直方向为不同楼层的灯具供电时,集中电源的每个输出回路在住宅建筑的供电范围不过18层。
8、应急照明控制器采用通信协议与消防联动控制器通信时,应选择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的通信接口和通讯协议的兼容性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22134有关规定的产品。
9、中甲电气应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灯具的总数量不应大于3200,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每回回路配接灯具的数量不宜过60只。
10、联动控制:火灾确认后,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在1S内发出联动信信号,应急照明控制器在 接受指令后,将全部区域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在5S内一次性同时转入应急(点亮)状态。指令完成后发出相应反馈总信号。
11、系统供电主干线路采用高压供电(正常状态AC220V/应急状态DC216V),确保具有良好的供电范围。系统控制分机设备正常工作电源均取自各控制分机所在设备间内本区域应急照明(或应急电源)配电箱出线回路,备用电源(即应急电源)取自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12、所有产品均须通过国家部门认证,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GB17945-2010)和GB 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要求,具备公安部消防产品认证中心出具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及消防产品强制认证证书(CCCF),并通过实际工程运行验证稳定可靠。
三、导线选型及敷设要求 1、本系统内部的通讯(控制)主干线缆(监控主站与各管理设备之间(E-BUSn)) 采用WDZN-RYJSP-2x1.5 -MR/SC20 CC 2、安全电压型控制器分机出线,DC24V电源线与通信线共管敷设:WDZN-BYJ-2x2.5+WDZN-RYJSP-2x1.5 SC20 CC 3、本工程安全电压类集中电源点式监控型标志灯及照明灯的控制线及电源线采用穿金属管暗敷设,若吊顶内明敷设,则须刷防火涂料保护.4、E-BUS干线在弱电线槽中敷设时需采用屏蔽型电缆。 5、末端出线回路分支时每只灯只宜设一次分支(基于接头工艺难度考虑)。 6、选用FAS需与e-bus系统采用的接口和通信协议同步进行协商一致。 7、控制器主机通信总线大通讯距离为1200米,过1200米的情况下可使用总线中继器增加. 8、图上表示的应急持续时间t,仅仅表达了该产品达到使用寿命周期后,其标称剩余容量应保证的放电时间,产品的初装容量及持续时间应按相关规范及制造标准的要求设计及选择。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控制显示单元 通讯模块 充电模块.HZ-TXM-ELR分配电监控模块HZ-JCM-SD中甲电气配件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