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分配电装置DC24V/DC36V A型消防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箱TY-D,回路控制模块AC220V变DC36V
系统组成与功能
2.1本工程采用灯具采用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的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组成。应急照明控制器设置在消脑控制室内,应急照明配电箱设置在电井内。
2公共部位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兼做日常照明,前堂正常照度不75Lx,走道及楼梯间正常照度不50Lx,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带感应功能, 当火灾发生时不受感应控制,全部进入应急点亮模式,
2.3本工程各防火分区,楼层均只有种疏散指示方案 ,所有疏散标志灯均不得采用可 变型标志灯。
2.3应急照明控制路应能接收、显示,保持其配接的灯具、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信息。如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线路或备电电池发生故障,应急照明控制器能够报警,并定位故障发生点,提醒工作人员在第 一时间进行维护,确保建筑内应急照明和疏教指示灯具的正常工作。
三、消防应急灯具设计要求:
1 灯具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
1灯具均采肌ED光源, 光源色温4000K ;东志灯的面板或灯罩不应采用易碎材料或玻璃材质;在项机,流散路经上方设置的灯具的面收或灯罩不应采用玻璃材质,2室内高度小于了.5m场所选用小型标志灯;室内高度为5m~4.5m场所选中型标志灯,室内高度大于4.5m的场所采用大型标志灯,标志灯灼为持续型灯具。3灯具及其连接附件的防护等级: 室外或地面上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IP67 ;潮湿场所内岗护等级不应IP65.
4火灾状态下,灯具光源应急点亮、总灭的响应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高危脸场所(如自动扶锦处)的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F0.25s ;其他场所灯具光源应
3.3应急照明灯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物设置照明灯的部位或场所及其地面水平低照度应滿足下列要求:
1 )老年人照料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和老年人照料设施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选生铺助装置存放处等特殊区域不10 lx
2 )其余徽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如楼梯间及其前室,室外楼梯;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1)款以外的避难走道;寄宿制幼儿园的寝室不低千5 lx;
3)除1 )款规定的避难层(间) ;建筑面积大于200平米的营业厅,建筑面积大于100平米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不3 x;
4)除1)2)3)款规定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外面及附近区域、连廊的连接处两端: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不1 Ix,
3.4方向标志灯在墙或柱上安装时底边臣地D.3m;在室内高度小于3.5m的场所顶板下吊装时底边距地24m;在室内高度大于3.5m的场所项板下吊装时底边距地了.2m .
四、系统配电设计要求;
4.1 灯具的电源应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组成 本工程采用灯具自带蓄电池供电方式灯具的主电源通过应急照明配电箱一 级分配电后为灯具供电, 应息照明配电箱的主电源输出断开后,灯具应自动转入自带 蓄电池供电。
4 2集中电源的输入及输出回路中不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深护器, 输出回路严柴接入系统以外的开关装置、插座及其他负载.
4.3 任一配电回路配接灯 具的数量不过60只 ;配接灯 具的额定功率总和不大干配电回路额定功率的80% ; A型灯具配电 回路的额定电流不大于6A,B型不大于 10A.
4.4 应急照明配电箱进、出线口分开设置在箱体下部,潮湿场所内防护等级不IP65, 电井内不低升IP33.单个A型应急照明植输出回路不过8路, B型不过12路。每个输出回路在公共建筑中供电范围不过8层,住宅建 筑中供电范围不过18层.
五,应急照明控制器及集中控制型系统通信线路的设计要求:
5.1应急 照明控制器要求见消控室所在楼栋( 35#栋)相关图纸,
5.2应急照明配电箱按灯具配电回路设置灯具通信回路,且灯具配电回路灯具通信回路配接的灯具应一致,
六,系统线路的选择及敷设要求:
6.1系统的通信回路和配电回路的线路均采用铜芯导线或钢芯电缆:额定工作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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