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VI消防设备电源监控设计说明:电气火灾HBTT-F-S
1:本工程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2:本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有如下功能:
(1)探测漏电电流、过电流信号,当漏电电流≥300mA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报出故障线路地址,监视故障点变化。
(2)存储各种故障和操作实验信号,信号存储时间不小于12个月。
(3)电气火灾集中监控设备应能显示上述保警信号和开关状态,并显示系统电源状态。
(4)漏电检测器带有电流、电压检测功能.
(5)本漏电检测采用标准的8回路检测模块及4回路检测模块检测模块,模块采用低压配电柜内N1馈电回路信号仓内安装,具体安装要求由设备供应商确定后,二次设计确定。转换并与监控主机(安装于能源中心电力监控值班室内)通讯,主机采用机架式安装,其数据支持TCP/IP 协议,通过内部通信网络,可以远程登录和访问。
2: 现场通讯主机,下口(与现场多功能仪表通讯)要求采用标准的RS-485接口,上口(与监控主机通讯)要求其数据支持TCP/IP 协议,并支持给建筑综合能耗管理系统(相关设计详见弱电专业图纸)。
电源监控TP3120,消防电源监测模块HSAD-VA。1回路电气火灾探测器BMF-J1,BMF-M系列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火灾漏电探测器BMF-T8A
HSAD-VA双电压监控模块.TE1100(300mA)电气火灾监控模块。